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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4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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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渝委办发〔2017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区政府2017年第9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传达学习,并就我区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传达学习文件精神

  《实施细则》的出台,在适用范围上更广泛,在主体责任上更明晰,在领导责任上更具体,在考核机制上更健全,在责任追究上更严格,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主动学《实施细则》,要采取召开会议,分行业、分系统学习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实施细则》内容,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新要求新精神,不断提升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岗位,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示范,推动以上率下抓落实,层层示范抓长效。要立足工作岗位不折不扣、对标对表的落实《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经常性的采取“回头看”,及时查找自身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要通过各类矛盾问题倒逼工作职责落实,进一步提升履职工作能力。

  三、督查考核,严肃追究失职人员责任

  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应用,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和失职追责等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开展督查,对失职失责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交由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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