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渝委办发〔2017〕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区政府2017年第9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传达学习,并就我区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传达学习文件精神
《实施细则》的出台,在适用范围上更广泛,在主体责任上更明晰,在领导责任上更具体,在考核机制上更健全,在责任追究上更严格,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主动学《实施细则》,要采取召开会议,分行业、分系统学习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实施细则》内容,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新要求新精神,不断提升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立足岗位,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示范,推动以上率下抓落实,层层示范抓长效。要立足工作岗位不折不扣、对标对表的落实《实施细则》明确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经常性的采取“回头看”,及时查找自身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意识,要通过各类矛盾问题倒逼工作职责落实,进一步提升履职工作能力。
三、督查考核,严肃追究失职人员责任
区委、区政府将加强对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应用,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和失职追责等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开展督查,对失职失责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交由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