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及补发申请
2017(南大街字第046)号
遗失声明发布清单
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申明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土地房屋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永川县永隆乡马鞍村十社
永乡房产字第1071991号、永集建(郊永)字第4493号
王清明
蒋世兰
2017.12.19
发布单位: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
注: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