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损毁)声明
2017红炉字第(8)号
遗失(损毁)声明发布清单
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申明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土地房屋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红庆村沙子坡村民小组
房产证8480609号
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双红1020 号
具云国
2017-11-29
发布单位: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红炉管理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