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损毁)声明及补发申请
2017(12)号
遗失(损毁)声明发布清单
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申明作废,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土地房屋坐落
|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重庆市永川区红炉镇龙井口村骑龙村民小组
|
永川县乡村房产字第:8461171;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双新2113
|
杨秀九
|
22017年12月14日
|
发布单位: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红炉管理所
2017年12月14日
|